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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3-10-28 10:00:01   来源:教导处    浏览:

      为了科学地评估我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的质量,建立健全教育科学的评价机制,规范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正确引导教育科学事业的健康发展,不断增强我市教育科学的持续创新能力,根据《济源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列入济源市教育科学规划的所有课题完成后,原则上最终成果均须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题。济源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规划办)负责我市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最终成果的鉴定。

    二、鉴定条件:

    重点课题须提交不少于1.2万字的研究报告、在CN教育类期刊(或《教育论坛》)发表不少于12000字以上科研论文;一般课题须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在市级以上教育科研研讨交流活动中有1—2篇科研论文获得奖励。

    提交的论文,发表时须注有与申请结项课题一致的课题类别 + 课题名称 + 课题批准号。课题主持人应为论文的第一作者。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鉴定:

    1、获省厅级评奖二等奖以上奖励;

    2、收集的反映足以证明已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或成果提出的主要结论被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明确吸收采纳。

    申请免于鉴定,应在课题结题申请书中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鉴定方式

    成果鉴定一般采用聘请同行专家进行通讯鉴定的方式。根据研究性质,需进行会议鉴定的课题,由济源市规划办或其委托人主持。

    四、专家选定

    济源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建立相应的鉴定专家资源库,组织鉴定时,鉴定专家从鉴定专家资源库中遴选确定。鉴定专家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的行政职务,思想作风正派,有较高学术水平。鉴定专家的职责是公正、公平、客观、准确地评价课题成果,鉴定工作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信誉制度的制约,接受社会、鉴定组织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市规划办对鉴定专家的人选、鉴定过程的具体内容严格保密。

    五、工作形式

    鉴定专家在认真审读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照课题申请书预期达到的目标,参照《济源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等级评定参照指标》,实事求是地对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鉴定意见。采取通讯鉴定方式的,鉴定专家分别提出个人书面鉴定意见、分项评定成果等级、提出能否通过课题鉴定的明确意见。市规划办根据鉴定专家的多数意见确定课题是否通过鉴定。采取会议鉴定方式的,由鉴定专家个人分项评定成果等级,并由鉴定组集体评议,形成综合性鉴定意见和能否通过课题鉴定的明确意见报市规划办,经确认后确定成果是否通过鉴定。每个课题的鉴定专家一般为5人,最多不超过7人。课题组成员(顾问)以及上级单位的人员不能担任本课题鉴定专家,课题负责人所在中心校或市直学校参与鉴定的专家不超过2人,课题负责人可以提出2位以下建议回避的鉴定专家。

    六、经费保障

    成果鉴定所需经费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解决,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支付专家鉴定评审费。

    七、公示

    课题鉴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市规划办将公布课题研究成果,同时,公示鉴定专家的鉴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课题成果、专家鉴定意见持有异议的,可在鉴定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鉴定组织单位提出。

    八、重新鉴定

    未通过专家鉴定的有再次申请鉴定的机会。鉴定组织单位将未通过鉴定的结果反馈给课题负责人,课题组可根据专家意见改进研究工作,并在一年内重新申请鉴定,重新鉴定仍不能通过的,按撤销课题处理。有经费资助的课题要追回己拨经费。

    九、鉴定程序

    1. 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填写《济源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结项申请·审批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合格后,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连同由课题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的《课题中期检查表》报送市教科规划办初审。

    2.市规划办对《课题鉴定书》和最终成果进行初审。初审主要从材料齐全、文字排版、研究报告的布局和学术规范及参考文献等方面进行形式审查。市教科规划办在接到课题结题鉴定申请表后,在7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给予鉴定。

    3.课题负责人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向鉴定组织单位提供专家鉴定材料,每套鉴定材料必须包括:

    1)《济源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申请·审批书》;

   2)课题立项通知书;

   3)成果主件(专著或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字体统一为题目二号黑体,课题类别、作者姓名为黑体小三,一级为四号黑体、二级标题为四号宋体,三级标题为四号楷体字,正文为四号仿宋体);

   4)成果附件(发表的系列研究论文),相关证明(获奖情况、领导批示、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部门采纳等的证明文件),重要变更的申请及批复。

   5)济源市规划课题管理手册

    以上材料1-4项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5份并加装封面,注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主持人姓名、单位等信息。 5项单独报送,只交1份。并将结项材料1—3项及课题结项鉴定书(见附件4)电子稿发送 jyjkgh@126.com邮箱。

    4、市规划办将鉴定材料寄送鉴定专家;采取会议鉴定方式的,鉴定材料须在鉴定会议前7天寄送鉴定专家。

    5、鉴定专家在审读最终成果后,分项评定成果等级,并提出成果能否通过鉴定的明确意见。

采取会议鉴定方式的,鉴定会由市规划办主持,鉴定组长负责,鉴定专家独自分项评定成果等级,并通过讨论形成专家组鉴定意见,提出成果能否通过鉴定的明确意见。

    6、市规划办根据鉴定专家的多数意见(或专家组鉴定意见)确定成果是否通过鉴定。

    7、公示课题成果、专家鉴定意见及初步的鉴定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接受单位或个人的书面异议材料。

    8、济源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课题鉴定书》上填写审批意见。

    9、最终成果鉴定通过后,由市规划办发给《济源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

    第十一条 济源市教科规划办保护作者的知识产权,对相关成果具有宣传介绍、推广应用的责任和结集出版权。

    第十二条 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的我市教科规划办管理课题的结项工作,在按照《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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