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门口及校园内悬挂明确的“禁止抽烟”标志,提醒校园内所有人(包括进入校园的外来者)积极控烟。
2、学校任何场所禁止吸烟,主要室内场所都张贴清晰的禁烟标志。
3、2014年1月14日起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真正做到校内无烟。
4、监督员、巡查员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如实记录,并将记录定期反馈给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5、建立“控烟奖惩制度”,将“控烟规定”纳入年终个人考核与文明办公室评选的检查项目。
以上规定自2014年1月14日起正式实施,希望广大干部、党员自觉带头,以身作则,全体教职员工积极配合,创建清新无烟校园。